我校仅招收“双语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推免生,具体生源安排和计划分配以2018年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推免生实行等额推荐。推荐工作,在考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学院)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择优进行。
(二)经所在学校(学院)审查、推荐,符合我校接受条件的,即具有推免生资格。
(三)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须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四)凡接受推免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向我校提供相关报名信息,接受我校组织的推免资格复查、体检及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复试)。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五)推免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的;
2.未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3.未通过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的;
4.在推免工作结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
5.通过我校组织的复查、体检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
前述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录检前须向我校提交本人手写的情况说明和承诺书。
2018年喀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