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改委[2013]36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更名为“在职同等学力学位课程进修班”。
2.本班学员欲申请硕士学位(学术型)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办理。
3.其它未尽事宜,由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2824
2018年5月14日
nofile
2018年昆明医科大学在职同等学力学位课程进修班招生学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