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阶段的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头开头编码)笔试考核成绩计入初试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复试成绩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准。
2、录取以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业课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复试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学科中未完生计划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5、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
2018年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学科招生计划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