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由新生自主确定。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
1.入学需要办理落户的新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
(2)彩色半寸照片1张;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原件(省外户籍学生必须提供户口迁移证;云南省内户籍学生:落户莲华校区的需提供户籍证明,落户呈贡校区的无需提供。)
2.新生户口办理时间
(1)呈贡校区集体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录取年份(当年)的10月31日;10月31日以后需落户的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呈贡校区户籍室办理;
(2)莲华校区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莲华校区户籍室办理。
3.落户办理流程
(1)新生报到落户材料交学院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户籍办统一审核、报送派出所办理落户;
(3)落户完结后由保卫处户籍办通知各学院。
4.《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用别名和同音字代替,不能临时更名。否则,将影响到本人落户、学籍认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
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均填写:昆明理工大学。
6.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登记满半年后,可申领云南省居住证。
7.呈贡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916680
莲华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123437
2018年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户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