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2、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按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制定本学科“申请-审核制”具体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组长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研教办主任及当年获得招生资格的部分博士生导师担任。
3、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招生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其中申请人选择的招生导师为专家组必须成员。专家组需根据“申请-审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审核方案和办法。
2018年昆明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