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和范围
贷款额度按实际学费住宿费申请,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贷款范围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五年制一至三年级学生)。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起息日:2017年11月14日。
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贴息。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4日-10月31日)
9月4日起,进入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9日(含当日),各学院将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11日,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
10月17日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并通过贷款业务系统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各学院在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学院学生公告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此照片交贷款科),如果学院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四)合同签订(11月1日—11月2日)
各学院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
(五)贷款发放(11月14日及之后)
2018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