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考生2018年前(含2018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无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体育、艺术及表演等比赛各类奖项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8分;省级一等奖加18分、二等奖加16分、三等奖加14分;地市级一等奖加14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县区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3.校级学科竞赛、科技、艺术、体育(团体、个人均可)比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加5分;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的加16分;地市级加12;县区级加8分;校级加5分;
5.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初级加5分;
6.高中阶段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加20分;
7.有器乐、声乐、书法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加10分,九级加8分,八级加5分;
8.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加10分,三级运动员加5分;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10.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1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12.加分申请需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2018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8年3月15日之前寄至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徐嫣老师,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邮编:215411,联系电话:0512-53940813,请注明“提前招生加分材料”。
若文化免试生所申请加分项内容与文化免试内容相同,则此项内容则不予加分。若有考生同一种类多次获奖,按就高原则加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凡符合加分条件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3月25日之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致电0512-539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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