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按测试类别分类进行,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8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