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类考生,省内招收文、理、艺术、三校文理类考生;
第十二条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4CM之间;
3、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
4、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
6、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录取:
1、根据考生成绩(空中乘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其余专业考生成绩为文化考试+综合技能笔试成绩的总分),分专业大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如出现专业缺额,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大类,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如出现考生成绩同分,一并录取。
第十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邮编:330095
咨询电话:0791-88123456(传真)、0791-8812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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