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1.学费:6000元/年2.住宿费:1000元/年(4人间)、600元/人(6人间)3.书费:500元/年(多退少补)4.保险费:35元/年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院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学项目,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91-
学院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91号
网址:http://www.***/
邮箱:jxwmxx@***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2018年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