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属地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经批准同意跨区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二是加强录取库管理。各市、县(区)中招部门要按照中招规定,严格录取库管理,未报到的学生不能进入录取库,各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行为招收的学生,不得进入录取库。各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库须于10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是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设区市教育局与辖区内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属学校要逐级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凡由于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相关设区市教育局要承担责任,同时要对相关学校进行查处。
六、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方案)组织实施。
高、中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考改革实验区的招生,以考生的学业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体育考试等级择优录取。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方案)组织实施。
高、中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考改革实验区的招生,以考生的学业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体育考试等级择优录取。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方案)组织实施。
高、中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考改革实验区的招生,以考生的学业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体育考试等级择优录取。
七、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中招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中招学考”上予以公布。省、市、县(区)中招办均设有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08,86765507。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中招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中招学考”上予以公布。省、市、县(区)中招办均设有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08,86765507。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
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中招的各种信息,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中招学考”上予以公布。省、市、县(区)中招办均设有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08,86765507。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
2018年江西省中等学校秋季采取属地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等招生工作管理措施,规范招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