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严格按照《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手册》及有关考务文件、考务要求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须有视频及文字记录。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点及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评卷点分别负责考场、评卷场所、保密室视频监控资料的监管,须完整备份、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终成绩;视唱、模唱须由3人以上(含),其他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终成绩。考生专业考试答卷须由评卷点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专业面试测试内容须由统考考点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面试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面试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一)提前批本科
1.实行梯度志愿的高校
该档次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该档次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1)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高校(主要指公办高校);
(2)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外省高校;
(3)部分本省高校。
2.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
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7个专业组推行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原则上应纳入本批次。招生计划按7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7个专业组推行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原则上应纳入本批次。招生计划按7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苏区专项院校(以确定后的政策为准)
(二)第二批本科
1.二本A段(平行志愿)
该批次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均认可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该批次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均认可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二本B段(平行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统考专业纳入本批次,按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统考专业纳入本批次,按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二本B段(梯度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院校(主要指省统考没有涵盖的专业)纳入本批次,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院校(主要指省统考没有涵盖的专业)纳入本批次,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4.“三校生”本科与二本B段(梯度志愿)同批次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只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三)提前批高职(专科)
1.省内外部分艺术类办学较有特色的院校列入该批次,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2.“三校生”高职(专科)同批次录取:实行梯度志愿录取,设第一、第二2个梯度志愿,另设1个征集志愿。
(四)高职(专科)
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外,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均列入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外,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均列入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另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