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工作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如在推免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出现不公正行为,学院将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2、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取消资格或学籍,并作相应处理。
3、推免生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联系及咨询电话:0791-88120478,,联系人:李莹
注:其他事宜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软件学院
2017-9-9
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软件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