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江西省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考务工作。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
1.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考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文件要求,在试卷管理、考场监管、考试安全、评委和考务及监察人员的选派、面试考场评委的配置、录音录像设备的配备等方面,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校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各校考高校要加强过程监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
2.凡已在赣组织校考的专业,校考高校不得再接纳江西省考生在本校或其他校外考点参加考试。
3.校考高校必须有效控制考生兼报多个专业,避免考生考试时间产生冲突。
4.考场设置:对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应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安排考场、随机编排准考证号。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点应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和校考高校实际需求设定考场数。
5.考场管理:各校考高校、各考点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考场规则以及有关高校的管理要求,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规定填写、存档备查。
6.考务要求:为规范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各校考高校、各考点必须加强对试题和答卷的安全保密管理。凡自备答题卷的校考高校,必须按要求将答题卷装入试卷袋并与试题一起密封,加盖密封章;需考点提供答题卷的校考高校,必须自备试卷袋、密封章和密封条。考生答卷一律不得散装带回。试答卷的寄送由校考高校负责,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
7.违规处理要求:对在校考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考点和校考高校必须及时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党群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证据,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违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违规性质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如:考生参加素描考试携带素描图片参加校考),将被取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高职单招成绩、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均视为无效)。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1至3年的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条款,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组织校考过程中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校考高校和考点,一经查实,将取消高校在赣组织校考或考点承接校考的资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2018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