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十一)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7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十一)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65%划定。三校生艺术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线的70%划定。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二本B段(梯度志愿)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二本B段(梯度志愿)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实行梯度志愿,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专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3.三校生本、专科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
均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7个专业组的顺序投档。
(十二)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十三)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当录取结束仍未完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提前本科批次梯度志愿缺额院校待本批次平行志愿院校和苏区专项院校录取结束后一并进行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均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7个专业组的顺序投档。
(十二)实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录取规则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录取规则参照第一志愿执行。
(十三)每个批次均设置征集志愿
对实行梯度志愿高校,当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院校,当录取结束仍未完生计划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有志愿执行。提前本科批次梯度志愿缺额院校待本批次平行志愿院校和苏区专项院校录取结束后一并进行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四、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如艺术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与上述专业对应的相关高职(专科)专业,如艺术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是《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号)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申和补充,也是《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2018〕7号)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具体补充,未尽事宜遵照赣招委字〔2018〕2号和赣考院〔2018〕7号文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阅档和录取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三)在江西招生的各普通高校根据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给已录取考生。
附件: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阅档时间安排
附件: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阅档时间安排
2.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合格线、资格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6月25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8月13日-18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