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是《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号)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申和补充,也是《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2018〕7号)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具体补充,未尽事宜遵照赣招委字〔2018〕2号和赣考院〔2018〕7号文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批次进行阅档和录取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三)在江西招生的各普通高校根据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直接寄给已录取考生。
附件: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阅档时间安排
2.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合格线、资格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其它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