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资助、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教务处、监察室负责人及各分院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学校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分院:成立以分院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资助干事、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分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班级资助工作监督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10%)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各级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公示3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18年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中职阶段、江西省机电技师学院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管理实施办法
2018年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中职阶段、江西省机电技师学院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管理资助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