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赣教助字〔20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2.制定评审细则。明确评审程序和申请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审查程序。
3.规范评审公示制度。校级公示应在全校范围进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在班级、系部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2018年江西航空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