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不允许自带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伴奏。考点统一免费提供伴奏或自弹自唱(仅限钢琴),考生需要伴奏须提供乐谱。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钢琴伴奏。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把握作品的音乐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作为必考科目。通过视谱即唱和听辨听写能力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1)视唱
①考试内容。视唱曲2-3首,每首长度约8-16小节;C大调、a小调或C宫系统五声性调式,适当运用辅助性变化音;2/4、3/4、4/4、3/8、6/8等常见节拍形式;简单节奏组合为主,包含切分音、三连音等较复杂节奏;音域:小字组a到小字二组e。
②考试要求:掌握各种常用音符、附点音符、休止符的时值和切分音、三连音、弱起节奏以及2/4、3/4、4/4、3/8、6/8等节拍;音高、节奏准确,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乐感;并能清晰划拍或击拍视唱。
③考试形式。面试,视谱即唱。电子文本试题,简谱、五线谱任选一种;准备时间2分钟;电子文本试卷由监考人员从试题库中随机调出,一人一卷。视唱前由专家在钢琴上给出主和弦及第一个音。
(2)练耳
①考试内容。听记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
音组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出音组正确音高,以自然音级为主,适当加入变化音,听前给出标准音或音组的第一个音。
和声音程听记:在五线谱上记出音程音高或判断音程性质。
和弦听记:判断和弦性质或在五线谱上记写和弦音高。
节奏听记:用2/4、3/4及4/4拍。包含常用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和休止符以及连线运用等。
旋律听记:C大调或a小调调性;2/4、3/4、4/4节拍;常用节奏形态。
②考试要求。根据播放的录音,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听辨、判断、记谱。
③考试形式。播放录音试题,卷面笔试。
(四)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