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08:06:00 解决时间:2018-05-07 08:59

满意答案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现行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为四个等级,用A、 、C、D表示;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考生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5门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2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既报考7门必修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等级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2门选修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等级。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招生院校如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须满足院校要求。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07 08:59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江苏省现行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1.“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为四个等级,用A、、C、D表示;技术科目分为(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江苏省现行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高校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考试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三)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
五、专业考试我省2018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一)省统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省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招生简章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在江苏招生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武(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校考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