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度。
(2) 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接待工作、对外协调、推荐就业。
(3) 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员面授课程安排,安排优秀专业教师上好每节课。
(4) 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学员食宿,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学员意见。
(5) 实训处安排好学员实训工作,安排优秀专业教师对学员进行系统性的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