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于5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申请。2017年已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专业),如继续试点,可不再申请;如退出试点,需另具报告。其中,中职学生需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录取。
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
5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审核,并公布2018年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经审核批准公布的院校,方可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2018年普高考生注册入学仍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参加注册入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