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高考生应参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中职学生应参加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组织的对口单招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