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邮箱:jiwei@***.cn。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监督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