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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对高考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综合评价录取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对高考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综合评价录取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0:33:00 解决时间:2018-04-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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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对高考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综合评价录取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以50%计入;现场考核成绩以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以5%计入;选测科目等级以5%计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5%计入。以上五项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并按相应比例计入后相加,即为综合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A、 、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选测科目等级A+、A、B+、 、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 、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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