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录完之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数用于录取调剂考生。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达不到60分者);;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批阶段复试学院及复试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doc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