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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及激励政策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录取及激励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15:31:00 解决时间:2018-04-1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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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及激励政策

1.我校对高考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综合评价录取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以50%计入;现场考核成绩以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以5%计入;选测科目等级以5%计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5%计入。以上五项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并按相应比例计入后相加,即为综合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A、 、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选测科目等级A+、A、B+、 、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 、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

2.对入选的A类和 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可分别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和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根据综合分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录取成绩优秀的文、理科前5%的考生(以综合分成绩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1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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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联系方式及其他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1.联系方式招办网址:http://bkzs..cn咨询电话:0516-8340306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邮政编码:221116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3.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9日(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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