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100A;
2. 4月1日上午7:30点,考生在17楼号100A集中,宣读面试规则;
3.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等候面试;
4.面试分组:
第一组:17#101: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第二组:17#103:公共管理、教育管理
第三组:17#104: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第四组:17#106:学前教育学(全日制、非全日制)、基础心理学
第五组:17#201:小学教育1组(全日制、非全日制)
第六组:17#203:小学教育2组(全日制、非全日制)
六、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各单位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现场给分。
七、总分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
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一)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二)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0%+复试成绩×10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八、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起复试,分窗口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复试,分开排队。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00A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十、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83403357,电子信箱:@***。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