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均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211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403165,电子信箱:@***.com。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2日
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总分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