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研究生资助等七部分构成。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已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并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执行。研究生应合理有效地使用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科研实践和学术交流,提高学业水平。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具体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1号)执行。
(四)研究生“三助”津贴
研究生“三助”津贴包括:助研津贴、助管津贴、助教津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施。
(五)研究生优秀新生助学金
研究生优秀新生助学金用于资助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作为入学后的生活和科研补助。
(六)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七)家庭困难研究生资助
从2018年9月起,对部分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资助,用于解决部分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经济困难。
2018年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修订)研究生优秀新生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