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欲第一次办理贷款的非毕业班且生源地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覆盖地区的学生(含研究生)。
办理流程:
江苏籍学生:
(1)学生本人认真准确填写《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1),递交到所在学院,截止时间5月18日。
(2)学院对学生贷款资格审核后,在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院系登记预申请”模块中录入(新增)首贷学生申请信息;
(3)学院将拟首贷学生信息录入完成后,于5月2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上报,待审批通过;
(4)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贷款学生在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学院签字后统一交至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5)学院暑假离校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下发给申请贷款学生,并督促学生务必回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6)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于暑假期间(具体时间请与县资助中心确认)同时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需出具户籍证明)、签字盖章后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相关乡镇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部分地区中心需收取)、其他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请放假前咨询县资助中心)。
非江苏籍学生:
(1)欲首次贷款学生请于5月份主动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方式可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查询),或登录各地资助中心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文件,了解当地贷款流程、所需材料及集中办理时间。
(2)按要求于5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注册登录后,录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并在“贷款申请”菜单中进行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学院盖章后再赴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3)按照各地要求,准备其他所需材料,并于规定时间赴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018年江苏理工学院开展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