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原则
(1)研究生入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的总成绩与调剂生的总成绩分开排名并分开公示。原则上一志愿考生只要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都予入取。调剂生原则上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化学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考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时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3.建议入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入取工作程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情况,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工作。
2018年江苏理工学院环境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