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2.考生因与所在单位的相关纠纷而不能被录取,概由考生及所在单位负责。
3.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招生联系方式: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喻静 0511-84402362
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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