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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警官学院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江苏警官学院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3 19:18:00 解决时间:2018-10-0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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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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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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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2018年计划招录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人。其中,公安专业1250人,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250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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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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