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定向培养士官、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C;普通文理科类、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3、与南京晓庄学院合作的高职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39,在本二批次理科招生。该项目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四年,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后颁发南京晓庄学院本科文凭。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并依据录取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需求。
5、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满足等级,按总分排序(综合分相同的,专业等级高者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6、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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