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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免试优录优录奖励分

2018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免试、优录、加分材料报送通知优录奖励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00:18:00 解决时间:2018-03-28 09:56

满意答案

3、优录奖励分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4)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提交复试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学生水平测试达到我校免试条件或美术省统考成绩达到192分的考生不需提交免试申请,我校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直接认定。

  ??????????? 2018-03-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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