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名额不超过本单位选拔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50%。
(二)“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培养方案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专门制定,课程学习集中安排在第一学年(2018年)内完成,学校在第三学年(2020年)初以“硕博连读”方式注册预备生博士学籍(即硕士、博士实行“2+3”学制注册模式),学费、奖助学金政策等按注册身份执行。博士预备生学习年限长不超过6年。
(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的授予学位标准中有关科研成果要求同四年制博士研究生,不再另行制定。
(四)“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在第二学年(2019年)6月份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取消博士预备生资格,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2018年江苏大学在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