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6日-20日,学生根据遴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江苏大学选拔“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3月31日前,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含姓名、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导师等信息),并在学院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初报研究生院。
(三)4月15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2018年江苏大学在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