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四)录取原则
1、各复试工作组根据各学科(方向)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序)。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8年江苏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本细则由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