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定向增加招生指标(可累计增加,但博士生招生指标增加总数不超过3个):博士生导师在各招生所在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基础上,学校定向增加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和2个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硕士生导师在各学院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基础上,学校定向增加2个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
2018年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在Nature、Science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