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依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15〕267号)分配各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
学校预留计划及省教育厅的增补计划将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江大校[2017]431号)作为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依据文件要求申报,分配方案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
各学院可在本单位招生规模内对有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分类下达,不可通用;与盐城工学院联合培养计划不可挪用;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接受非全日制调剂,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
2018年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招生计划分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