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4、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本办法由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3/22
附:考生请登陆江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填写复试科目及个人信息,并打印复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