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博连读、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
根据综合能力考核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收
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定向生源人数(辅导员专项计划除外)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20%。
(三)其他
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根据学校核实的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方法为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余下的按备选名单成绩排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