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总分和复试成绩总分折算后加权计算,按: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2.研究所按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5.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7.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本所将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联系电话:0511-88780719联系人:蒋老师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