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有困难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学生按正常学制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和范围
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因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只要诚实守信、刻苦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并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按期履行还贷义务,都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及用途。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为学校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期限及利率。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由学生在毕业后的6年内(四年制本科、五年制本科、三年制研究生根据毕业时间不同稍有调整)一次性或逐年还清。商业银行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担保形式和申请办法
大学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凭个人信用向商业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贷款需指定1名介绍人和2名见证人。介绍人是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部门;见证人是指与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大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在新学年开学后(一般在10月份),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个人有效证件,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有关材料,由学校初审并报贷款银行审批后再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2018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生入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