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免试生不需参加复试。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4、本细则由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