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的志愿类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和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以初试英语成绩高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均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