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志愿类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和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以初试英语成绩高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均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2018年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