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所有第一志愿报考人员复试科目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对于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则按《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若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相同,则在“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中选择与初试科目不同的课程作为复试科目(初试科目“普通化学”视同“无机化学”)。
(5)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①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②采用题库试题考核和面试教师提问等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③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要审查成果原件)。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阅读翻译、测试教师与考生英文问答、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