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除满足《2018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外,必须受过良好的管理学及其相关学科(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等一级学科)的专业训练,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且必须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1)申请人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不含独立学院),且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研究生;或原则上应是来自“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或其他院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学术型和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
(2)申请人第一学历若为独立学院的本科学历并后获得了学士学位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SSCI源刊/SCI源刊/CSSCI源刊上至少录用(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三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攻读博士学位,需在博士入学前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
(4)报考硕博连读招收、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
(5)经过上述资格审核和考核合格后,根据《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及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补充规定》(管字[2016]08号),学院视招生名额及考生在SSCI/SCI/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CSSCI期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项目研究、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择优录取。
2018年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